欢迎来到2025上海国际检验医学及IVD体外诊断试剂展览会>>主办方官网! 主办方官方
媒体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中心 >> 行业新闻 >> 浏览
媒体中心
行业新闻

国家医保局:新冠核酸、抗原检测降价!

时间:2022-5-27 10:16:39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点击:
CEIVD 2022上海国际检验医学仪器及IVD体外诊断试剂展览会www.cclabfair.com定于2022年6月29-7月1日在上海世博展览馆举办,上届展会主要来自全国的医院、经销商、代理商、渠道商、进出口贸易商、临检中心、独立检验实验室、妇幼保健院、疾病控制预防中心、血站、血液中心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的采购负责人、主任、教授、医生以及专家、学者汇聚展会现场进行交易、合作、交流; 随着展会面积扩大、参展企业增多以及观众数量的逐年上升,2022上海国际检验医学及体外诊断试剂展览会”定于6月29日—7月1日在上海世博展览馆隆重举行 。 展品涉及:IVD体外诊断试剂、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精准医疗、诊断试剂耗材、临床实验室辅助设备、试剂原料及试剂生产设备等产品;展会坚持走专业化的特色发展道路,以推动产业升级、行业创新发展为己任,为国内外买家采购交流提供一个医疗行业的饕餮盛宴!参展咨询热线:159 0218 6639(微信同号)


近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图片


《通知》要求各地在6月10日前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16元,多人混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5元。


《通知》明确,各地下调后的价格是公立医疗机构对外提供核酸检测服务的最高限价,检测机构实际收费可以低于政府指导价,但不得上浮。对于政府组织大规模筛查和常态化检测的情况,考虑到规模效应和基层组织、志愿者对成本的分担作用,《通知》明确检测机构按照更低的费用标准提供服务,即多人混检按照不高于每人份3.5元的标准计费。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作为疫情常态化防控的重要手段,各级医保部门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采取跨省联盟集中采购、竞价挂网、区域价格联动等措施,持续将检测产品价格导入更低区间,广大公立医疗机构、社会检测机构不断优化采、运、检各环节工作效率。协同促进核酸检测价格合理下降。


此外,《通知》根据各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最新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要求下调公立医疗机构对外提供抗原检测服务的计费标准。服务项目的政府指导价格从5元/次降至2元/次,“服务项目价格+抗原检测试剂”的封顶标准从15元/次降至6元/次。


全文如下:

(滑动查看全文)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


医保办发〔202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大规模筛查和常态化检测工作,降低群众负担和社会成本,现就进一步降低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下调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政府指导价。各省份要将单人单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16元多人混检统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5元。实行检测价格和试剂价格分开计价收费的省份,要按照不高于上述水平设置封顶标准。


二、进一步下调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的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服务,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其中,“新冠抗原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指导价降至不高于每人份2元;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价格项目+检测试剂”收费总额的封顶标准降至不高于每人份6元。


三、各省份制定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政府指导价均为最高限价,公立医疗机构实际收费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对于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要充分考虑到规模效应和基层组织、志愿者对成本的分担效应,新冠病毒核酸多人混检按照不高于每人份3.5元的标准计费,检测机构仅提供样本转运及检测服务的,需进一步降低计费标准。


四、各省份医保部门参考目前全国已有的挂网采购价格,在6月10日之前,通过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竞价挂网、参与跨省联盟采购、区域价格比较等多种方式,使公立医疗机构可以将新冠核酸检测所需扩增试剂、提取试剂、采样器具等物耗成本降至单人单检价格的40%以内。


五、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社会检测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质价相符,不得借疫生不义之财,倡导参照当地公立医疗机构新冠核酸检测价格。


六、各省份应在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调价工作。涉及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其它相关事项,按照医保办发〔2021〕45号、医保办发〔2022〕5号、医保办函〔2022〕13号文件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代章)

2022年5月22日





观众预登记 展商登录